暴力取证罪司法解释 普法法律网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TAG标签:暴力 司法解释 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