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 普法法律网 扰乱公共秩序罪 4.18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的设立是出于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殊保护。只有侵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才构成犯罪。对侵入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以本罪论。虽然本罪是行为犯,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TAG标签:认定 系统 非法 计算机信息 侵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