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普法法律网 危害公共安全罪 2.6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本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TAG标签:公共安全 过失 立案 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