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当前位置 /首页/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列表

职业病鉴定有争议怎么办

一、职业病鉴定有争议怎么办

职业病鉴定有争议怎么办

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其掌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十日内如实提供。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要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二、如何处理诊断鉴定过程中的异议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依法提请用人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职业病诊断机构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调查结论或者判定前应当中止职业病诊断。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三、职业病鉴定过程

(1)专家组的组成;

(2)鉴定时间;

(3)鉴定所用资料;

(4)鉴定专家的发言及其鉴定意见;

(5)表决情况;

(6)经鉴定专家签字的鉴定结论;

(7)与鉴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鉴定结束后,鉴定记录应当随同职业病鉴定书一并由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存档,永久保存。

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的需要到专业的机构进行,但很多时候当事人会就职业病鉴定有争议,此时对争议的处理关系着最终的鉴定结果,因此当事人要引起重视,积极的去处理相关的争议、纠纷。而要是在这方面有所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

TAG标签:争议 职业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