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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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没收财产

什么情况下会没收财产
律师解析:适用没收财产的情形很多,常见情形包括以下:
犯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并处没收财产;
犯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第二节走私罪及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大部分会并处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二十条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