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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妇女卖淫的怎么判刑

强迫妇女卖淫的怎么判刑
强迫卖淫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是一种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尤其是性自主权为主要客体的严重犯罪。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强迫卖淫罪,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被告人是否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行为;二是被害人卖淫是否违背其本人意愿。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犯前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同时司法解释也对“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做了具体规定:
1、卖淫人员累计达5人以上的;
2、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3人以上的;
3、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4、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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