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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店长承担责任么

非法集资店长承担责任么

非法集资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是个人进行的,一般来讲都是单位犯罪,而单位就会涉及到分工的问题,如果是通过某个店来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那么作为店的店长会不会承担责任呢?非法集资店长承担责任么这个问题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很多人可能就不知晓,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介绍。

一、非法集资店长承担责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非法集资店长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二、非法集资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由上可知,非法集资店长承担责任是必须的,作为店长不可能置身事外,如果是单位犯罪,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还会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进行处罚,不过由于非法集资是属于经济型的犯罪,因此判处刑罚的时候要根据犯罪分子非法集资的金额而定,如果金额越高,判处的刑罚就会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