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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罪的客观方面不成立还会构成销售假药罪吗?

一、销售假药罪的客观方面不成立还会构成销售假药罪吗?

销售假药罪的客观方面不成立还会构成销售假药罪吗?

1、如果销售假药罪的客观方面不成立,这是由于构成销售假药罪的条件包括客观、主观、客体、主体四个方面。

销售假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刑法》第141条2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2、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二、犯了销售假药罪的处罚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诸如那些已经过期了的药,或者是成分与行业标准不符的药等都属于假药,若是具有药品生产、销售资格的单位,明知某药品是假药,但是依旧有偿的将其销售出去,那么该销售行为,就是销售假药罪客观方面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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