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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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

在生活中,职工可能会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这时候工伤必须要先到医院进行治疗,职工自己也应当多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在工伤之后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索赔一般没有有时间的限定,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知识。

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

一、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

工伤索赔有没有时间限制

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因工负伤申报赔偿要交什么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4)《护理等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员工工伤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

(7)门诊(或住院)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两者金额应一致);

(9)《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者填写);

(10)《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申请书》(仅限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

二、其他有关工伤赔偿期限

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

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

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综上所述,大家平时应该多了解工伤的相关知识,在能够获得工伤赔偿之前应该先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程序是很多人不清楚的,这些在工伤保险条例当中都有规定,小编已经告诉大家工伤待遇什么时候结束了,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到本站网站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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