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普法法律网 土地征收 3.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转移、消灭的材料;(三)其他必要材料。因企业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申请人应当持相关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TAG标签:变更 土地征收 材料 征地拆迁 集体 使用权 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