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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继承纠纷解决不了怎么办?

拆迁继承纠纷解决不了怎么办?

一、拆迁继承纠纷解决不了怎么办?

拆迁继承纠纷解决不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一般继承规定如下: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款继承问题是什么?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若采取的是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被继承人作为被征收人取得产权调换房亦按照上述继承原则办理。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等行政部门对普通老百姓的房屋进行拆迁,但是需要及时补偿。如果拆迁活动还未完成时,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去世的。此时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内容来处理,也就是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确定房屋所有权,然后再办理拆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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