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上户新政策 普法法律网 房屋买卖 3.46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第二条《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TAG标签:房产纠纷 成都 房屋买卖 政策 上户 买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