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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掉后一个月,原房子被拆迁分得一千万,能提出情势变更吗

房子卖掉后原房子被拆迁分得一千万不可以提出情势变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此问题中的情势变动发生于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因为清偿而消灭之后,不成立情势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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