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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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房屋租赁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一)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即违章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租赁。
(四)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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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三)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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