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的物业费要给吗 普法法律网 物业纠纷 4.21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律师解析:业主不用给。《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TAG标签:物业费 交房 物业纠纷 房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