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是谁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当前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费纷繁复杂,直接相关的税种多达14种。房地产业相关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自2000年开始暂停征收,面向外企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于2009年1月1日起废除,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征收房产税。在这14个税种中,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契税等。

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是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房地产税依下列标准及税率,分别计征:

一,房产税依标准房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地产税依标准地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三,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五。

四,标准房地价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暂依标准房地租价按年计征,税率为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