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房产更名的办理方式是:
1、房屋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变更申请;
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理收到的申请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变更申请进行变更,发放更改后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