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房屋委托书公证怎么办理

1、首先提出公证申请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其次进行公证受理
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最后进行公证审查
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四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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