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有哪些条件房产赠与

有哪些条件房产赠与
律师解析:房产赠与需要的条件是:
(一)赠与人是房屋所有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赠与的房屋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房产纠纷;
(三)赠与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
(四)具备书面的赠与合同与赠与公证书;
(五)相关税费已缴纳完毕。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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