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以部分业主拖欠管理费为由拒绝和新物业交接怎么办 普法法律网 物业纠纷律师解答 4.37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业主前期拖欠物业费新接管该项目的公司根据交接协议代收代交,如果前物业是弃管,欠费收到后移交业委会来补充物业服务经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TAG标签:交接 业主 物业纠纷 拖欠 物业 管理费 房产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