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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的法律规定

随着对劳动者保护制度的完善,工资福利问题也成为了广大职工关心的焦点。特别是新《劳动法》实施后,职工的病假工资问题如何计算也日益得到关注。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关于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的法律规定的参考。

关于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的法律规定

病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核算方法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基本工资的80%。

标准工资和基本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标准工资包括的工资项目较多,比如奖金、职补啊等等都包括在内。而基本工资就不包括那些名目,基本工资只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至于每月能拿多少病假工资,这还得具体根据工资条上的名目来核算。

按患病休养时间计算具体假期工资:

病假期间单位仍应当支付法律所规定的工资,其计算方法如下:

1、患病六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②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③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④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⑤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2、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②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50%;

③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前述计算基数的60%。

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

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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