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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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产假

婚丧产假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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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产假国家规定2017的法律知识是什么

丧假:1、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给假三天;2、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时,给假一天;3、丧假假期不包括国定节假日及公休日;4、丧假期间,薪资福利不变;5、丧假,需要政府或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婚假:一般结婚者,给假3天;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者,给假10天;晚婚假包括国定节假日及休息日,一般结婚者不含;
产假:单胎顺产者,给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包含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产假15天;24周岁以上初产妇,晚育假另加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