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

当前位置 /首页/节假福利/产假/列表

上海劳动法产假规定可以享受到多少天?

一、上海《劳动法》产假规定可以享受到多少天?

上海劳动法产假规定可以享受到多少天?

本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申请流程为

1、申请安胎假,向医院开具证明递交上级等待批准。

2、申请产前假、产假、哺乳假。

统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加上自己填写的产假申请书一并递交上级。

二、产假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休产假时劳动合同到期,自然延伸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产假期间的待遇有哪些?

关于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多少的问题也有规定: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综合上面所说的,产假的假期一般只有九十八天,如果遇到难产或者是多生育一个婴儿的,那么是可以增加产假的天数,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只有保障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所以,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TAG标签:上海 产假 劳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