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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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工伤认定算工伤假吗?

去工伤认定算工伤假吗?

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也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准备各种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机构办理,这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并且,工伤认定程序也需要时间,几天到两个月不等。那么,去工伤认定算工伤假吗?小编通过本文告诉大家。

一、去工伤认定算工伤假吗?

工伤认定以前的假期计算应该按照是否判定工伤计算,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假应该从受伤的那一刻算起。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判定为工伤,那么应当按照公司的病假程序处理。工伤认定下来之前可以按病假请,如果算工伤的话,可以要求按工伤假补回工资差额,也可以跟厂方协商解决。

1、发生工伤后,工伤认定前的休假应算工伤假期,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标准支付工资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2、调解需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

行文至此,大家应该知道了去工伤认定算工伤假吗。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经过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则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的一刻起,应该享受工伤假待遇,单位要支付这段期间内的工资。如果经过认定,不构成工伤的,则职工请假应该算作病假,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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