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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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路上受伤不属于工伤药费是老板支付吗

一、受伤不属于工伤药费是老板支付吗

下班路上受伤不属于工伤药费是老板支付吗

不需要支付,下班回家可以认定为合理的下班时间,但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该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如负主要责任,则无法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也无需承担相关赔偿。

二、工伤认定完就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时间,受到伤害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受理后,六十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工伤参保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三十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三十个工作日限制。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三、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伤三个目录范围的是100%支付。也即使说,单位并无医药费支付责任,这笔费用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至于工伤基金最后实际报销多少,是由他们来审核的,也就是说报销与否以及报销多少是工伤保险基金说了算。

不属于工伤范围的,员工受伤行为,跟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是工伤范围的,那么就是用人单位的事情,用人单位需要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医疗费,还要根据伤情进行支付赔偿金,不过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给劳动者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