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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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认定书在哪怎么办?

关于工伤认定书在哪怎么办?

工伤在工厂工作是非常容易发生的,因为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且工作的性质就是危险性工作。那么关于工伤认定书在哪怎么办?发生工伤之后,应该到社会保险的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并且要携带一定的资料。

一、工伤认定书在哪怎么办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当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如个人不能办理,可以委托近亲属办理。

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由社保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即可。

认定工伤后,等出院就可以去社保局报销相关治疗费用。可以把所有费用发票、诊断书给单位,单位去社保局报销

伤势稳定后再进行工伤鉴定,按鉴定等级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后续的再治疗,治疗后拿医院费用发票去社保局再报销

工伤保险报销项目、标准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30-37条

工伤认定书在哪怎么办?工伤认定书可以是当事人到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也可以是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到机构办理,认定工伤,要填写工伤认定的申请表,要携带医院的有关证明材料还有和单位的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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