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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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如果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即可获得相应的一些补偿,但是工伤在认定后可能会出现有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在这个时候当事人要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让自己获得更大的利益,那么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救济方式有哪些呢,出现的相关诉讼条件又有什么呢?以下为本站关于如果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的解答。

一、行政复议 

l、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1)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2)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2)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 

5、复议申请提交的材料 

(1)复议申请书; 

(2)工伤认定机构做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书或工伤认定决定书; 

(3)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的相关材料。 

6、行政复议的受理 应在收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

7、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审查并决定。 

二、行政诉讼 

l、受理的情况 

(1)对劳动部门的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不服; 

(2)对行政复议不服。 

2、起诉期限 

(1)直接起诉,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伤认结论之日起3个月内; 

(2)经复议的,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希望对您有帮助。在实际生活中,当您觉得认定结果不复合实际情况或有其他疑问时,即可以通过申请诉讼来解决问题,当然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重新认定,这些都是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规途径,如果问题较大,也可选择本站在线服务,时刻在线为您诚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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