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签合同谁吃亏 普法法律网 劳动合同 2.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话,则视为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话,则视为没有试用期,直接认定是劳动期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TAG标签:试用期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签合同 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