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当前位置 /首页/劳动工伤/劳动合同/列表

未签劳动合同不到一个月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一、未签劳动合同不到一个月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未签劳动合同不到一个月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第一个不用赔偿两倍工资,一个月内不签合同是合法的;第二个是主动辞职,如果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辞职的,也不需要赔偿。

1、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未签劳动合同不一定就需要承担经济补偿,而对于没有到一个月就辞退的,那么这种做法用人单位完全是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但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就算是当事人主动辞职的,那么也是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这就要看具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