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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者工作的第二月起,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具体来说,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呢?如果单位不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对于这两个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1、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4、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5、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双倍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主张双倍工资要收集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及诉讼过程应当注意收集如下双倍工资证据:

1、涉及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事实劳动关系具体可提供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涉及工资标准的证据

工资单、银行打卡记录、工资税单等。

3、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社保、综合保险单、处理公司业务的凭证等。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不少。如果您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此时,您就需要提供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证据。如果您不知道怎么收集证据,不妨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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