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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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机关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有哪些

一、在行政机关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有哪些?

在行政机关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区别有哪些

1、待遇不同:合同工工资由用人部门内部资金支付,工资一般较低;正式工工资由国家财政保障,工资较高;

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只能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导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通过面试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部门建立劳动关系。正式职工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军官转岗安置等方式就业。

二、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必须一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另一方是具有劳动权力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管理关系,即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一方中去,成为该单位的一名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3)劳动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法定为多、为主,以商定为少、为辅,即劳动合同的许多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工资、保险、保护、安全生产等,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的协商余地较小。

(4)在特定条件下,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即劳动合同内容往往不仅限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时还需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的物质帮助权。如劳动者死亡后遗属待遇等。

三、哪些机构具有签劳动合同的资质?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事实上,在行政机关工作并不代表当事人一定是国家公务员,现在行政机关也有一部分临聘人员,这部分临聘人员跟行政机关之间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所以行政机关会跟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行政机关当中的临聘人员跟国家正式公务员肯定是有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