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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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办理条件

(一)参保人本人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流产证明)或户口簿。
(三)参保人本人身份证。
(四)诊断证明及费用凭据(异地或境外剖腹产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或提供生育所在地医疗机构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证明;难产的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或医嘱复印件)。代为申领的,代领人须提供其本人身份证。 当然在您去办理之前,还请你电话给当地社保局,因各地可能会有些政策的不同。

生育保险办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