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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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义务人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含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10项以及其它应缴纳个人所得费的项目。未上交或交纳不全的纳税人,需按规定进行补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到底补缴个人所得税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补缴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规定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怎样规定的?

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如何规定的?

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某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除了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外,还应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如何补缴个人所得税?

1、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1)需补缴人姓名;

(2)需补缴人身份证号码;

(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2、做好补交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报表。

3、将申报报表提交到税务局,由税务局出具通用缴款书。

4、最后到银行去进行缴税,缴完税3-5天即可出具完税证明。

综上所述,依法纳税是纳税义务人的义务。没有能够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按照以上规定及时进行补缴,否则,有关部门有权进行追责及处罚。那么,到底补缴个人所得税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希望各自对照个人所得税纳税10项基本内容及其它事项,按照纳税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及时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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