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龄工资方案都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工厂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工厂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工厂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工厂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 结合工厂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工厂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工厂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员工工资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工厂所有员工。
第七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工资
1、 基本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及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65 %左右。(具体职位的基本工资见附页)。
2、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工厂岗位工资分为5类(见附页的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工厂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10%左右。
3、绩效工资
(1) 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 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组织各部门主管统一进行,与岗位工作完成状况、平时工作配合度、出勤状况、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 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15 %左右;
(4) 绩效考核标准见《绩效考评方案 》
4、工龄工资。
(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 工龄工资具体见《员工福利待遇制度》;
5、全勤工资。
(1)按员工每月出勤状况,激励员工按时出勤,保证工厂正常运营;
(2)全勤工资具体见《员工考勤制度》;
第八条 关于岗位工资。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工厂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 根据工厂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4、岗位工资的发放,与基本工资一同发放。
第九条 关于绩效工资。
1、 绩效工资的核定程序。
(1) 由行政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各部门主管提供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2) 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绩效工资的计算数额;
(3)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计划经工厂领导审批后,发放绩效工资。
2、 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发放。
第十条 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一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假期依据工厂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3、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工厂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4、 被工厂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5、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工厂每月支薪日为15日。
第十三条 工厂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工厂支付。
第十四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工厂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所制定的工龄工资必须有其特定的标准,如职位高低或工龄长短其领取到的工龄工资要有所差异。而作为工厂员工有权领取到属于自己的工龄工资,如果工厂有漏发或克扣,那么员工就可到财务部要求其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