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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场外质押运作模式

股权场外质押运作模式
质押债券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公司的其它有价证券(如子公司股票或其它债券)作为担保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质押债券的公司通常要将作为担保品的有价证券委托信托机构(多为信托银行)保管,当公司到期不能偿债时,即由信托机构处理质押的证券并代为偿债,这样就能够更有利地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在美国,这种债券被称为“抵押品信托债券”。


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会员或特定机构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方的会员或特定机构称为“融券方”。在质押债券对应的标准券数量有剩余时,融资方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申报解除相应债券的质押。当日申报解除质押的债券可在次一交易日卖出。质押债券只有具备足够的流动性才能为标的债券的安全性提供保障,以流动性为筛选原则,参与机构应主动规避流动性不佳的质押债券,宜将质押债券限于剩余期限7年及以下的固定利率(或零息)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及央行票据。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是证券的一种,债券可以拿去抵押或者质押,这都是融资的手段。当然,在操作债券质押的时候会面临一些风险,集中在担保和处置上面。如果担保人出现问题,债券会质押后,债权人可能收不回本息。并且,由于利率在波动,债券质押还存在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