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裁定送达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7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对财产保全裁定申请复议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而提出的复议申请,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 TAG标签:办案流程 财产 诉讼仲裁 保全 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