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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合同情形是合同效力待定

哪种合同情形是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而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方式来解决,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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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情形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又称为效力未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l)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



    主要是指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不必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3)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特点:



    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因缺乏处分权、代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齐备。



    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



    效力待定引起的原因:



    1.狭义的无权代理。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



    3.无权处分。



    4.债务承担。



    合同中涉及到效力待定的合同,这类合同就是效力还未定的合同,已经成立,但是效力还没有发生。合同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存在的,因为能够有效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所以几乎都会有订立合同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