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 普法法律网 法律 3.24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以周为统计单位,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但在每周24小时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可以灵活安排日工作时间,比如一周工作3日,每日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4日,每日工作6小时,只要不超出每周24小时的限制即可。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控制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随意安排加班或恶意利用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从而造成全日制用工之实。 TAG标签:用工 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 时间 职工 劳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