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3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变相抽回出资款,其行为构成抽逃资金吗?认定抽逃注册资金要件有两个,一个是形式要件,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的各种具体情形。另一个是实质要件,即“损害公司权益”。若仅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但不符合“损害公司权益”这一实质要件,不应认定该行为构成抽逃出资。 TAG标签:抽逃 资金 公司经营 转让 经营管理 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