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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的产权怎么样才能作废或者更改

附带的产权怎么样才能作废或者更改
附带的产权怎么样才能作废或者更改
《民法典》中使房产证注销需要符合下面的情形,到房管部门去申请注销。
具体情形:
1.不动产灭失的;
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3.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