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条例62条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帮朋友问一下工伤条例62条是什么?根据工伤条例62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属于强制性规范),如果用人单位不投保,那么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该部门对未参加投保的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即补交保险费),并且按未交保险费的时间缴纳滞纳金。 TAG标签:工伤赔偿 条例 工伤 劳动工伤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