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原始取得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14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动产物权的设定有哪些按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这就是说,设立、变更或消灭不动产物权,原则上都要登记,不登记不承认其物权,也不承认物权的任何变动。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TAG标签:不动产 著作权 物权 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