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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中本人工资无法证明怎么办

工伤赔偿中本人工资无法证明怎么办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赔偿中本人工资无法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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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中本人工资无法证明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按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工伤保险职工本人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适用核定费率缴纳。
工伤职工主张差额补偿,没有工资单的,工资卡流水可以作为证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表作为证据。
二、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缴费补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职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工资;高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