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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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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遗嘱明确说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该遗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明确规定了遗嘱有明确说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中,黄某的父母对房产未留遗嘱,为此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例外情形:如夫妻之间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