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2、具体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
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
一金)-3500扣除标准35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工资7500缴个人所得税(7500-五险一金-3500)×10%-105由于各地五险一金
缴纳标准不同,所以各地在计算纳税额时会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