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还有生育津贴吗
生育津贴是指劳动者因休产假无法工作,由生育保险支付的工资
损失。也就是说,
缴纳了生育保险的企业,员工在休产假期间,不需要支付工资,应当由生育保险支付生育津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
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