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95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婚姻法无效婚姻第十条如何规定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释义】 本条是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是这次婚姻法修改增加的规定。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TAG标签: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家庭法规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