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环境污染行为有哪些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6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环境污染行为有哪些1、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2、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或者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3、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5、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6、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TAG标签:环境污染罪 违反 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