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普法法律网 法律 2.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劳务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有以下几点:工作时间和结算方式。非全日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TAG标签:劳动纠纷 合同 用工 劳务 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