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停车位打官司 普法法律网 法律 1.2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小区停车位 绿化面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其下面的地下车位属于开发商,如果小区内无车位,则开发商应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车位卖于业主。只有小区明确约定地下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才无权拍卖车位。 TAG标签:成都 诉讼管辖 停车位 诉讼仲裁 打官司 #